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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1 来源:中国羽绒金网信息中心 浏览量:2963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7日发布通知,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此次调整清单中,包括羽绒服在内的非针织物或非钩编的服装等出口退税上调至16%,商品代码为9404301090的其他羽毛或羽绒填充的睡袋以及商品代码为9404901090的其他羽绒和羽毛填充的其他寝具(含类似品)出口退税率也上调到16%.
有关羽绒制品出口退税率自08年11月以来连续三次上调:2008年11月1日起上调至14%,今年2月1日起上调至15%。这次上调到16%,距零关税仅一步之遥。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为中羽协)为国家调高羽绒制品出口退税率政策的出台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羽绒行业出口数量大幅减少,出现自2001年以来连续七年的首次滑落,为此,中羽协多次通过国资委、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向国务院反映行业出口困难,阐明调高出口退税对增加出口创汇,减轻农民就业压力,保护羽绒行业发展,维护三农利益的重要意义,促进了国家相关部门数次调高羽绒及制品的出口退税率。
今年2月,有关羽绒制品的出口退税率调至15%后,中羽协继续反应企业的困难,再次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建议调整羽绒及羽绒制品出口退税至17%的报告”。这些工作对本次国家出台有关羽绒制品出口退税率调高至16%起到了重要作用。
填充用水洗羽毛羽绒的出口退税率继续保持在13%。中羽协计划近日再次申请,继续反映行业情况,希望能帮助广大羽绒出口商争取到更多的国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