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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5 来源:中国羽绒金网信息中心 浏览量:1858
广东省质监局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内生产领域灯具等7种产品的定期监督检验情况。本次抽查了灯具、日用陶瓷、服装、声频功率放大器、鞋、PVC建筑管材、胶粘剂7种产品982家生产企业共1076批次,经检验,合格821批次,不合格25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76.3%。
本次抽查了省内部分服装生产企业,包括婴幼儿和儿童服装、内衣、羽绒服、羊绒(毛)服装,兼顾大、中、小型不同规模生产企业。抽查了276家企业产品共288批次,经检验,合格223批,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7.4%;剔出仅标签不合格项目15批次,合格238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2.6%。
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纤维成分及充绒量、含绒量。问题主要是实际测试的品质较好的纤维成分含量比标注值低,以及实测的纤维与标注的纤维成分名不副实,如实测羊毛20%,但标注的成分含量却是30%,标的为锦纶实际为涤纶,还有的根本就没有标注成分。该次抽查发现存在充绒量和含绒量问题的都是实测值少于标注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不讲信誉,虚假标注,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