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down > Domestic news > News content
2018-11-16 来源: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量:3085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南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六环罚字〔2018〕8号)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处罚相对人:安徽南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和《安徽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捌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