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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8 来源:济源晨报 浏览量:2249
新年穿新衣,距离春节没几天了,不少市民忙着“包装”自己。不过,有的服装店却在衣服上做“文章”,以次充好。春节将至,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大伙儿可得注意哦。
去年年底,李先生花2699元在某服装店买了一件羽绒服,没穿两天竟然挂破了,从口子里露出一缕缕丝绵。“我买的是羽绒服,吊牌上也是这么写的,但衣服里竟是丝绵?”李先生很气愤,便找到商家理论,但商家“拒不退货”。1月20日,李先生将此事反映给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执法人员调查后,认定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但服装店拒不承认销售的衣服有质量问题,并以衣服破损为由不予调换和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执法人员为服装店负责人普法后,最终该负责人退给李先生3000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春节来临,有商家推出赠送礼品等活动,有些赠送需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填写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涉及个人信息的赠送很可能是经过精心包装的新型诈骗,利用所得信息开通账号贷款等。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时刻提防个人信息泄露。此外,春节前是商品促销高峰,办理预付卡或续卡,充值金额不要过大,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保管好发票,消费后索要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