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down > Domestic news > News content
2016-01-13 来源:网络 浏览量:2142
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一号店4家大型电商平台,签订了电商平台质量承诺,约定双方协作公开质量承诺企业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此举将有助于提高质检部门打假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有利于提升电商产品的质量。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承诺企业名单、查看企业承诺的质量指标、比较企业的执法检查合格情况记录,使质量低劣的产品失去市场,实现优质优价、优胜劣汰,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网购过程中,由于商品看得见摸不着,消费者无法获得直观感受,加上退换货并不算便捷,一旦质量出现问题,往往给消费者带来不小的麻烦。近年阿里打假动作不断,但服装、化妆品、家居等行业企业曾多次表示淘宝打假力度不够,从中羽协自去年“双十一”起在天猫、淘宝进行羽绒服抽检的低合格率结果就能看出。在打假这件事上,电商责任是毋庸置疑的。正因如此,刘强东曾表示:“一名程序员只需1天就能搞定这件事。你能想象得到花80块钱就能买到一个古驰品牌的手提包吗?”京东发声印证的无非是两个共识。一是抬升假货流通的技术门槛是个现实问题。电商不产假货,却可以把打假的枪口“抬高一厘米”。二是网购假货如云,少数电商未尽全力。马云也曾坦言:假货是“癌症”,阿里必须攻克。
不过,网上假货泛滥,仅靠电商,恐怕终究是扬汤止沸。假货不是电商的副产品,自然也不会因为电商的火眼金睛而灰飞烟灭。打假,作为第三方的电商平台,是重要责任,而主要责任依然在政府部门。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美国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对假货一旦查证属实便会立即进入处理机制,两天内会对店铺销号并冻结账户内资金,甚至取消卖家的永久交易资格。对于企业来说,制假售假,悖逆了法律底线与社会责任;对于职能监管而言,放任假货横行,属于行政不作为。至于电商放任与否,新消法也明确了权责关系。打击假冒伪劣,公权责任不能袖手旁观。